公告
廣州市華鴻油品有限公司:
我中心已受理你單位未按《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》規定為陳頌豪、郭運楠等8人繳存住房公積金投訴案(詳見列表),因你單位下落不明/以其他送達方式█均無法送達,現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穗公積金中心南沙催字〔2019〕1515號至1519號、1533號至1535號《催告書》。本公告自發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▓為送達。你單位應自本催告書送達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到我中心南沙管理部辦理補繳手續。如對本催告不服,你單位有權自本催告書送達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我中心陳述和申辯。逾期仍不補繳的,我中心將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。
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
2019年11月6日
穗公積金中心南沙催字〔2019〕1515號,陳頌豪,5525元
穗公積金中心南沙催字〔2019〕1516號,郭運楠,15854元
穗公積金中心南沙催字〔2019〕1517號,周煒傑,18357元
穗公積金中心南沙催字〔2019〕1518號,廖玉華,18777元
穗公積金中心南沙催字〔2019〕1519號,張毅,20630元
穗公積金中心南沙催字〔2019〕1533號,冼振宇,13459元
穗公積金中心南沙催字〔2019〕1534號,張華敏,22998元
穗公積金中心南沙催字〔2019〕1535號,黃德才,10980元